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合作实验区

   2014年9月15日,国务院国函123号文批准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,要求把试验区建设作为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重大举措,积极开展先行先试,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、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路。华侨试验区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兼具“侨”和“文化”特色的国家级战略平台。华侨试验区的设立,是汕头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继1981年国家批准设立汕头经济特区后,再一次把汕头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。

2014年12月8日,广东省省长朱小丹,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和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、市长郑人豪共同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、汕头海湾新区管理机构揭牌,华侨试验区和海湾新区的建设工作掀开新的篇章。

区位条件优越。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位于汕头湾出海口两岸,规划面积约480平方公里,涵盖龙湖区、濠江区、澄海区的部分区域,以及保税区和南澳岛,其中核心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;起步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。

定位明确。国务院批复明确,将试验区功能定位为“一个平台”:构建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的聚集发展创新平台;“两个基地”:打造华侨文化交流、对外传播两个基地;“三个中心”:建设跨境金融服务、国际采购商贸物流、旅游休闲三个中心;“九大产业”:发展“跨境金融、商务会展、资源能源交易、文化创意、旅游休闲、教育培训、医疗服务、信息、海洋”等产业。

  高起点规划。汕头市委托国家顶尖智库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,开展试验区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创新研究工作,形成了《中国(汕头)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(2015-2030年)》和《关于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进行政策创新的若干建议》稿,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完善发展战略,并争取国家专项政策早日出台。 

政策优势。国务院批复提出了要在政策创新、项目安排、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;中国自贸区优惠政策和前海、横琴、南沙的政策措施可在试验区复制推广;享受海西经济区相关政策。

机制创新。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,突出贸易、投资便利化,建设全国管理最高效、机构最精简、服务效率最高的试验区。

搭建金融创新平台。在试验区获批一周年之际,首个以“华侨”为主题的“华侨板”区域股权市场板块已在华侨试验区挂牌开板,全力打造华侨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金融创新平台。


主办单位:
汕头市体育局
中国(汕头)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

   承办单位:
汕头市长跑协会
   支持单位:
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
汕头市公安局  汕头市财政局
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汕头市卫计局
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汕头市外事侨务局
汕头市气象局 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
汕头市公安局消防局
沪ICP备15010119号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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